校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党政决定及有关指示精神。协助学校领导统筹协调、办理综合性事务。
2.负责与学校各行政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组织或参与起草学校综合性行政工作报告、计划、行政规章制度等文件。
3.负责上级行政部门来文的批阅、传阅、催办和归档;负责学校各部门呈送学校的报告及请示的处理;负责以学校和校长办公室名义上报或下发文的审核和归档工作。
4.负责校长办公会议、校长专题工作会议、全校性行政会议的组织,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编发工作。
5.根据校领导的安排,负责学校多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行政工作及全校性大型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6.负责学校法律事务协调工作。
7.负责国防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的协调工作。
8.负责对外行政事务处理、联系与沟通工作。
9.参与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参与依法治校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学校的防汛工作。
10.负责学校行政决策、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及重要行政事项的督办及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和引导各相关单位或部门按期完成相应工作任务,收集、整理督办事项的反馈材料,撰写督办报告,及时向校领导反映督办情况。
1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适时收集各类有关信息和数据,做好分析和整理,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行政决策提供依据,做好参谋。
12.负责全校重要行政工作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编印《年鉴》、《大事记》等。
13.负责行政接待工作;负责学校领导公务及重要人士来访的车辆使用管理工作。
14.负责学校印章和校长印章的使用管理;负责审定各单位行政印章的刻制;负责开具对外行政介绍信。
15.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有关行政工作的来信、来访事宜;负责网上"校长信箱"的管理;处理或落实师生员工反映的、基层单位要求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
16.负责学校会议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1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