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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07月04日 08:36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8日至9月1日。9月2日、9月3日为注册报到时间,9月4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放假时间为7月10日至9月1日。7月8日、7月9日正常上班,9月2日开始正式上班。附属单位放假时间请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二、值班安排

1.各单位应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安排表于7月9日前,一式两份报送校长办公室行政科。

2.各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值班,并确保信息畅通。假期期间如遇重大事项或突发性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保卫处要坚持24小时值班,维护好校内正常秩序。

3.假期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30-6:00(周六、周日除外)

4.假期各单位使用学校印章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下午3:00-5:00

5.假期学校值班地点:

校长办公室行政科 值班电话:64231434

学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4277110

三、有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招生就业处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高质量地完成2017级新生的招生任务;有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和防汛等工作任务的单位要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工作不受影响;后勤部门要在假期中对相关设施进行检测、修缮,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一次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保卫处在放假前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暑假期间,要加强校园巡查,确保校园安全。

3.暑假期间,相关单位应切实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关心留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后勤部门应加强对留校学生的住宿管理,做好服务工作,保证生活用电、用水、用餐的正常供应;校医院要做好医疗服务和疾病防控工作。

4.暑假期间任何单位在校内组织集体活动,必须提前报学校值班室,经带班校领导批准,并到保卫处备案后,方可举办。

5.暑假期间适逢高温季节,应本着节俭的原则,注意节水、节电,特别应控制空调的预设温度,杜绝浪费。

                                              校长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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