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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年07月02日 16:36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6日至8月28日。8月29日、8月30日为注册报到时间,8月31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放假时间为7月6日至8月28日。7月4日、7月5日正常上班,8月29日开始正式上班。附属单位放假时间请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二、值班安排

1.学校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时间:8:00-19:00       地点:校办行政科(博园B101)

时间:19:00-次日8:00   地点:学校值班室(博园B202)

学校值班电话:64231434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4277110

2.各单位应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安排表于7月5日12:00前,一式两份报送校长办公室行政科。

3.各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值班,并确保信息畅通。假期期间如遇重大事项或突发性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4.假期各单位使用学校印章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下午3:00-5:00

三、有关要求

1.假期期间,继续执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鼓励师生利用假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把疫情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暑期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外出佩戴口罩,避免参加集体性和聚集性活动,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根据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具体按照学校《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执行。

2.学校仍处于换届期间,全体教职工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坚守工作岗位,正确处理好换届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招生就业处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高质量地完成2020级新生的招生任务;有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和防汛等工作任务的单位要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工作不受影响;后勤部门要在假期中对相关设施进行检测、修缮,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一次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保卫处在放假前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假期期间,要加强校园巡查,确保校园安全。

4.假期期间,相关单位应切实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关心留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后勤部门应加强对留校学生的住宿管理,做好服务工作,保证生活用电、用水、用餐的正常供应;校医院要做好医疗服务和疾病防控工作。

                                                              校长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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