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2015年12月29日 10:28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校长办公室的公务用车管理,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按照国家规定和上级的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使用范围
       1.校长办公室车辆由行政科统一管理和调度,严禁在公车使用范围之外用车。
       2.校长办公室车辆优先保证学校行政领导公务活动、学校重大公务活动、学校接待重要来访客人、外事活动使用。
       3.学校各部门,因特殊情况需用车时,需提前向校长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派车。
       二、车辆油料管理
       1.校长办公室车辆统一在中国石化加油,一车一卡。加油卡作为结账和核定单车油耗凭证;特殊情况需外购油,须提前向行政科申请。
       2.行政科每月对车辆的行驶公里和耗油量进行统计核算。
       三、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校长办公室司机是所驾驶车辆第一责任人,应爱护所管车辆,严格按车辆运行操作规程驾驶,正确使用车辆机件,随时了解车辆状况,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2.车辆发生故障或需要保养、维修,按以下程序进行:司机根据车辆状况提出申请,车队负责人会同车辆维修预检小组进行预检,经审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到指定厂家进行保养与维修。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购买配件、维修或到非指定厂家维修。
       四、车辆经费管理
       1.车辆经费按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油料费、维修(保养)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司机出车补助、出差补助等。
       2.司机出车补助按照 0.1元/公里的标准核算,出差伙食补助、杂费补助按照学校差旅费管理文件执行。
       3.校长办公室司机按月汇总相关费用票据,由车队负责人、行政科审核,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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