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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室办公用品管理暂行办法

2015年12月29日 10:30  点击:[]

   为了加强校长办公室办公用品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节约办公经费,根据《河南科技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河南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行政科负责学校行政领导和校长办公室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管理。
        二、办公用品的购置
        1.需学校招标采购的办公物品,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办理。
        2.按照学校规定,可自行采购的办公用品,按以下程序办理:
        由行政科根据校领导及校长办公室各科(室)所需物品情况,于每学期初拟出采购计划,交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审核后,报主任办公会决定,由三人以上集体采购,保证物品价廉物美,质量上乘。
        特殊需要的办公用品的采购,由科(室)提出申请,分管副主任审核,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大额度采购,须报主任办公会决定。
        三、办公用品的管理
        1.行政科按照各科室采购申请和工作需要,认真填写物品发放登记表,及时发放办公用品,保障校领导和办公室日常工作顺利进行。
        2.各科室办公物品的管理由专人负责。列入固定资产的物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管理人员要熟悉了解所管物品的规格、型号、用途,经常维护、保养,确保物品干净整洁、正常使用。管理人员要对日常办公物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到物尽其用,管理有序,帐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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