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校长办公室网站建设,规范网上信息内容,明确具体工作职责,把网站管理好、应用好,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校长办公室成立本部门网站工作小组,负责网站的设计、制作和维护,数据采集和发布。网站工作小组名单:
第三条校长办公室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由信息科具体负责。校长办公室各科室根据网站需要提供相关信息。校长办公室所有需要上网的信息均需经分管副主任和主任审核签字。
第四条 校长办公室网站信息安全由网站工作小组成员负责,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页相关数据和版面。网站后台密码由网站工作小组管理,不得向其他任何人随意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