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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室信访工作制度

2015年12月29日 10:16  点击:[]


       信访工作是指个人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网络等形式,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由学校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处理的活动。信访工作是学校了解群众呼声、获取科学决策依据的重要信息渠道之一。做好信访工作,对于维护学校稳定,保障教学科研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为规范和加强信访工作,现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1、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办事。
       2、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问题。
       3、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二、校长办公室信息科负责校长办公室的信访工作。
       三、接待来访群众、接听群众电话、处理群众来信、处理 “校长信箱”信件,是信访工作的不同形式,应按照各自特点,完成信访处理工作。
       四、工作人员接待群众来访,接听来访电话,应对上访内容作详细记录,能答复的问题应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要留下文字材料和联系方式,以备处理完毕后答复。确需领导接待的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作出妥善安排,协助做好接待工作。
       五、处理群众来信,工作人员应及时拆阅、登记、阅处
       1、能回复的要尽快回复,不能回复的信件,应及时转送有关职能部门或院系处理;重要的信件应转呈办公室主任阅处。
       2、对于反映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
       3、来信中提出需要帮助的合理要求,应尽量给予帮助。
       4、信访事项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六、网络“校长信箱”处理办法
       网络“校长信箱”由专人负责处理。对于信访人通过“校长信箱”提出的问题,能当时回答的应及时作出答复;需有关部门协调、调查的处理的,应把信件转发给该部门,并敦促其在一周内做出答复;反馈意见一般应经过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主任审阅。重大问题或敏感性问题应直接提交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处理。各相关部门处理反馈之后,办公室负责回复信访者。
       七、凡需校领导阅批或转职能部门办理的信访件,(包括接待来访记录、电话记录、群众来信)应填写《河南科技大学信访(校长信箱信件)处理签》。呈校领导阅示的信访件应按校领导的批示认真落实并做好督办工作。接到信访转办的校内有关单位应对提出的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并在一周内办理,填写好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由经办人签字后将《信访处理签》退回校长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答复或存档。
       八、不定期编写《信访信息》专报。围绕学校教学科研的中心工作,对关系到学校发展的重要事项、领导关心的重点问题、干部群众反映的校内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筛选摘登。
       九、对集体上访、问题较突出的联名信访、突发性事件等重大问题,应急事急办,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激化,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
       十、对超出正常信访范围、无理纠缠取闹、有意制造事端、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来访人员,应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必要时交保卫部门处理。
       十一、各种形式的信访事项及处理结果应分类保存,一般应保存一至二年。重要的信访件要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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