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4月8日(星期一)上班。其中,4月5日(星期五、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六)与4月7日(星期日)为公休日。
教学调课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二、具体要求
1.放假前,有关部门及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事故安全检查,切实加强假期的安全防范和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2.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时间:2019年4月5日早上8点至2019年4月8日早上8点
电话:64231434
3.各单位在清明假期期间,如遇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及时向学校带班领导汇报。
4.学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4277110。
校长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